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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2023-09-0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一款,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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