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申领贷款证,需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正式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二)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四)企业启用或刻印行政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交下列文件之一均可):1、企业启用公章的文件正本或复印件;2、公安部门核准刻章的刻章许可证复印件或登记卡(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公安部门提供的公章备案证明材料。(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六)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贷款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企业申领贷款证,需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正式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二)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四)企业启用或刻印行政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交下列文件之一均可):1、企业启用公章的文件正本或复印件;2、公安部门核准刻章的刻章许可证复印件或登记卡(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公安部门提供的公章备案证明材料。(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六)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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