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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几分

2020-11-14 来源:易榕旅网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扣3分。机动车与校车在同方向行驶时,如果只有一条车道,当校车在路边停车,后方车辆不得超越校车,应该停车等待,也不能用灯光或喇叭催促校车。机动车与校车在同方向行驶时,如果有两条以上车道,当校车在路边停车,同车道后方和相邻车道的机动车都不能通行,需要停车等待,其他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行,但需要减速慢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如何正确避让校车?
1、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的车辆应当停车等待,切勿超越,否则将以违章行为处理;
2、同方向有两条以上的车道 校车在同方向上有两条以上的机动车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同车道后方和相邻车道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车道的机动车也应当减速通过。如果想要变道的话,则按照道路指示标线行驶。
综上所述,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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