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可以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具体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执行。但是对内担保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这是为了避免损害公司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