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一、政府强制征收土地如何办?
政府强权征收土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注意诉讼时效。
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2、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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