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分为需要和不需要两种。不需要的情况包括婚前已取得产权证、夫妻住房非共同财产、婚前已交付全部房款、婚前按揭购房。需要的情况包括婚前一方购房手续在另一方名下、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公证为共同财产。已婚夫妻也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取得配偶的同意。办理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法律分析
一、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情况。《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即使在婚后也是一方独有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做婚前财产公证。
2.夫妻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一方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房产的取得时间不是以拿到房产证的时间为准,这种情况房产仍是一方独有财产。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买房,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情况。这种情况需要明确双方出资金额和所占份额的多少。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已婚夫妻也能办婚前财产公证?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婚前房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注意: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结语
婚前财产公证的需求因情况而异。如果婚前一方已取得产权证、住房属于父母的或承租的公房,以及已交付全部房款或按揭购房等情况,无需做婚前财产公证。但如果存在一方出资购房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等情况,则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已婚夫妻亦可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但需获得配偶的同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准备相关材料并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格,公证人员将核对信息并进行公证谈话笔录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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