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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交的税可以退吗?

2023-12-27 来源:易榕旅网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税标准就可以退。

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是针对于去年的金额来进行处理,每一年的申请退税时间是在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截止,但对于退税的时效可以在三年之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处理。而且在处理时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税标准才是可以的。另外有些时候还有可能需要补交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条件有:

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2、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决定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除依照本法规定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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