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北京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