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按梯次退票方案收取,具体如下:
1、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例如:100元的车票开车前15天退的不收退票费。
2、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退的按票价5%计。例如:100元的车票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收5元退票费。
3、票面乘车站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的按票价10%计。例如:100元的车票开车时间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的收10元退票费。
4、票面乘车站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例如:100元的车票不足24小时退的收20元退票费。
5、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一、火车票的退票规则
1、列车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两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2、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中途区间站及列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3、退还带有行字戳记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4、站台票售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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