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前房子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配;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则离婚时由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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