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人开律师事务所需要有自己的住所及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
(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
(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
(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任的决议书;
(八)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十)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