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具体处理时考虑:生产需要、生活需要、财产来源、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
具体处理方式
存款:婚后存款均等分割
股票、期货、证券:婚后取得均等分割
动产
家俱、电器、物品:婚后取得均等分割
贵重金属珠宝饰品:婚后取得均等分割
公房:以下情况,公房使用权益为双方享受:
其一:婚前一方承租,但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
其二:双方均为本单λ职工的;
其三:虽为一方婚前承租,但有另一方投资的;
其四:婚前一方承租,婚后拆迁后取得的新公房;
其五:其它情形,法院自由裁量
不动产
产权房:以下情况,产权房所有权益为双方享受:
其一:婚后出资购得,不论产证是一方还是双方姓名;
其二:婚后出资首付,其余贷款,扣除贷款后的净值;
其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不论婚后是否取得产证,归一方所有,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四:一方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一般将房屋判归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关权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五:产证有第三人,一般法院另案处理,不在离婚案中审理;
其六:有父母出资,婚前出资为赠与自己孩子一方;婚后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或协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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