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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如何确保自身利益?

2020-10-31 来源:易榕旅网

担保人自保方法:1)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表明义务消失;2)一般保证债权人未起诉或申请仲裁,担保人不负责;3)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不再负责。律师建议担保人注意担保方式,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法律分析

担保人被起诉后,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保:

1、从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角度表明自身义务的消失。

2、主张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张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上途径或者主张来实现自保,同时,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担保的方式,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拓展延伸

担保人的权益保护策略

担保人的权益保护策略是指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方法和策略。首先,担保人应详细了解担保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确保自己清楚了解责任和权益。其次,担保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担保品,以减少风险。此外,担保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权益保护条款,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确保自己在违约或风险发生时有合法权益保护途径。担保人还应及时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保障自身利益。总之,担保人应谨慎选择担保项目,了解担保合同细节,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权益,确保担保行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结语

担保人应充分了解担保合同内容,通过主张自身义务消失、债权人不起诉或请求保证责任等方式实现自保。律师建议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注意担保方式,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还可要求提供充足抵押物或担保品,并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及时关注借款人还款情况。谨慎选择担保项目,确保担保行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担保人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利益,确保担保行为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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