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一、汽车被撞了导致对方全责赔偿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汽车被撞了对方全责的情形,其相应的补偿项目有:对于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对于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对于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对于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我被撞了怎么赔偿损失
自己被撞了可以向对方要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要求贬值损失,法院不会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