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超过2年诉讼期需要尽快提起诉讼,否则债权债务可能消失,银行权益得不到保护。诉讼时效可通过中断重新计算,可采取贷款催收、展期手续、民事诉讼等措施。对于已逾期2年以上的贷款,可建立备忘录、协商签订新协议、办理抵押或找保证人,或提起诉讼。签订借款合同需注意债务人身份资料、配偶签字或身份证明、明确约定利息和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为3年,逾期2年应尽快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分析
一、借款合同超过2年诉讼期怎么办?
借款合同超过2年诉讼期需要尽快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因为目前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发现其债权的权益受到侵犯后(如已知贷款逾期),两年内如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催收贷款或办理展期等),就会引起借款合同所确立的借贷法律关系的消灭,即债权债务的消灭,银行的权益(即请求法院保护债权的权利)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限重新计算(从中断时起两年)。因此,各行应结合清贷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对已经逾期的贷款可采取三种措施:
(一)以书面形式发送“贷款催收通知单”,以此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要求借款单位出具书面还款的承诺;
(二)对符合展期条件的贷款,抓紧办理展期手续,由此而改变逾期贷款的性质;
(三)有必要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已经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催收贷款备忘录。将过去曾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催收贷款的行为记录在案;
(二)同借款单位协商,专门就还款的问题另签一份协议;
(三)重新办理财产抵押或找保证人;
(四)对虽已逾期两年以上,但由于曾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催收,从而未超过诉讼有效期的贷款,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关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时效是有确切的规定的,通常状况之下都是按照三年的诉讼时效来进行确定的所写,如果已经到了两年的时间,那么就需要尽快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然后来解决双方的矛盾。
结语
借款合同超过2年诉讼期需要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若债权受侵犯后两年内未主张权益,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可能消失,银行的权益将失去法律保护。可采取催收通知、办理展期手续、提起民事诉讼等措施。对于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可记录催收行为、协商签订新协议、重新办理抵押或找保证人,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签订借款合同需注意债务人身份资料、配偶签字或身份证明、明确约定利息和还款顺序等事项。根据诉讼时效规定,及时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是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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