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的,可以约定的履行地为法院管辖依据。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那么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那么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外,其他争议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指履行义务一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例如:上海某超市与个体工商户张某某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约定该超市向张某某购进一批大米,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实际履行地为超市经营地A地,则以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就货款给付发生争议,张某某作为大米的销售方可以自己是接受货币一方即自己的住所地确定该大米购销合同的履行地。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一、如何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
运输合同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主要是用于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运输合同履行地要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旅游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以下方式:
1、从游客开始处于旅游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开始履行,从游客受旅游公司控制到结束受旅游公司控制的所有地点都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2、旅游公司所在地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民法典合同履行原则有:
(一)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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