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当然是对公司有利。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正式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上讲,对员工是百害无一利的。
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而且公司仍然需要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这个义务是逃不掉的。
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是要帮员工缴纳社保。
很多员工都向自己的公司提出“不想签劳动合同”,而公司也自己打着小算盘,想着既然是你自愿的,不签就不签,还省事些,而且我想什么时候辞退你就什么时候辞退你,还可以不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索性就真的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员工真的这么没有法律意识吗?公司真的可以逃避风险吗?那你真的是想多了,这样做公司肯定是需要承担风险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简单来说,如果公司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企业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果没有支付,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而且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仍然要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这个义务是逃不掉的!这么看来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来讲是丝毫没有好处的。不仅要承担风险,还免不了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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