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寻衅滋事罪犯可以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法律限制与社会安全的平衡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然而,在司法程序中,被控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在审判过程中暂时获得自由。这引发了法律限制与社会安全之间的平衡问题。
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确保被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条件和限制,以确保取保候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例如,被控告人需要提供担保人、遵守指定的居住地和行为限制等。此外,法庭还会考虑被控告人的社会背景、犯罪记录和逃跑风险等因素。
在平衡法律限制与社会安全之间,我们需要权衡被控告人的权益与社会的利益。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必须考虑到社会的安全需要。因此,法庭在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时,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总之,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涉及法律限制与社会安全的平衡。法庭在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时,必须权衡被告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利益,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程序。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结语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涉及法律限制与社会安全的平衡。法庭在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时,必须权衡被告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利益,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程序。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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