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吗
1、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负担子女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所以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进行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具体而言: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所谓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例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的降低比例。 该内容由 谢志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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