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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