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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曾向我推销理财产品,但我最终亏损了,我该如何维权?

2020-04-0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银行在向客户推销理财产品时,有义务告知客户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情况,确保客户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如果银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存在欺诈行为,客户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客户可向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银行应当在售卖、推介金融产品和服务前,向消费者充分告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收益和风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一方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当诚实信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向客户充分说明金融产品和服务风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对银行的投资理财服务存在异议或者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如果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存在欺诈行为,客户可以依法维权,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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