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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办的结婚证,在本地能离婚吗

2020-05-13 来源:易榕旅网

夫妻双方在甲地办理结婚登记,却想在乙地办理离婚手续。针对该情况,因协议离婚必须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所以想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才可办理离婚。但也是有条件的,是不可以随意在异地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条件是:必须有证据证明一方在想要办理离婚的地方居住一年以上,这样另外一方将才可以将在想要离婚的地方居住一年以上的那一方其起诉至当地法院。起诉以后,如果双方能就离婚的各种问题协商一致,可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离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由法院进行判决。

对于在外地办的结婚证能在本地离婚不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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