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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否同时享受?

2021-11-15 来源:易榕旅网

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员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公司是可以不用发给员工产假工资的。也就是说,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是不发放工资的,女职工可以从生育津贴及工资中二选一。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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