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条车道的最高和最低车速具体如下:
1、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2、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3、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高速公路限速标准:
1、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4、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第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5、根据高速公路路段最新高速路限速规定调整,最高限速在原有设计车速的基础上提高了10-20公里/小时: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的路段,最高限速提高到100公里/小时;设计车速为100公里/小时,最高限速提高到120公里/小时;隧道限速从60公里/小时提高到了80公里/小时;
6、大型客车、货车限速值也相应地调高,但同一路段,与小客车限速值之差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
7、隧道、隧道群限速值一般按照80公里/小时,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值一般低于主线高速20公里/小时,急弯和立交匝道按设计速度进行限速;ETC车道限速值为20公里/小时,货车记重收费车道限速5公里/小时。同时,全程网除绕城路按车道限速外,其余路段均按车型限速。
综上所述,在不同道路上的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也会有所不同,驾驶员还应严格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来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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