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疫情防控期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至失业保险参保地领取每人每月1000元的失业补助金。
政策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24日我省发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疫情结束。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要充分借助“赣服通”等信息化手段,尽快实现稳岗返还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全程网上办理。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下调至20%(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至10%);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鼓励各地财政对300万元以上的贷款额度进行全额贴息。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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