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迁出证明材料如下:1、迁出地的户口本。2、迁出地派出所提供的迁出证明(一般带户口本去派出所,派出所会提供),然后带上证明去迁入地的派出所。3、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4、迁入地的派入所会有一份回执单(迁入证),带到迁出地派出所去销户(迁出证),然后迁出地的回执单,再带到迁入地派出所去办理入户。5、注意事项:办理入户时是需要本人去的,其他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办理户口迁移证,首先要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之后经迁移目的地的户籍部门审核,身体符合迁入条件的会报上一级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许迁入证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了所,再由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登记上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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