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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无土地如何进行补偿?

2020-07-22 来源:易榕旅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应遵循法律规定,有户口的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有土地的可以享受土地的优惠,但需遵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

法律分析

有户口没有土地,只能享受户口的优惠,有土地没有户口只能享受土地的优惠。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农村户口无土地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补偿?

农村户口无土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补偿。首先,可以租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土地经营权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获取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租金。其次,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市场,与土地经营权人进行土地流转交易,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流转费用。此外,还可以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与原承包方达成协议,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转让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当地政策法规,补偿方式和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具体指导。

结语

农村户口没有土地,只能享受户口的优惠;有土地没有户口,只能享受土地的优惠。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农村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人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该款项归全体村民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农村户口无土地的人可以通过租赁、流转或转让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费用。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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