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的抚养费还能增加吗
按规定,经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费后,在有必要时可以超过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
并且,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一)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这点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
(二)被抚养的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另外,不管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还是通过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若是出现有以上的情况,子女有必要的都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从而增加子女抚养费。
而且,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时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一)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
(二)另行提起给付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二、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当事人认定判决的抚养费过高的话,可以向当地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件,并重新确定抚养费标准。法院通常按照当事人的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的,则参考当地职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衡量。
三、离婚判的抚养费不执行怎么办
(一)离婚判的抚养费不执行首先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间是二年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对于超期法定期限才提出强制执行的情形,除非申请者可以给出合理的理由,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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