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交费,法院审查后立案或裁定不受理,可上诉至上级法院。排期开庭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提前3天公告。开庭审理包括核对身份、陈述事实、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和宣判。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则合议庭作出裁决。
法律分析
(一)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缴纳诉讼费,缴费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成功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三)排期开庭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四)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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