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三方当事人是:
1、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不是银行,而是另有出票人,即需要通过银行付款的实际付款人,该付款人在付款银行有存款,通过银行向受款人付款;;
2、银行在出票人的账户中挖出票款或授信后,银行才成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所以,银行汇票同样是三个当事人,而不是两个基本当事人。换句话说,银行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叫做银行汇票;
3、如果汇票的付款人不是银行,那么,这种汇票被叫做商业汇票。只有银行本票是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而受款人是另有人。
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第五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第六条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第七条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第八条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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