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已满十四周岁且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和 过失犯罪 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当防卫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而对于 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刑法 》第十七条 【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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