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首先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的七日内,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由经办机构作出相应的资格审核。其次,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失业人员应该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相应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表。最后经过相应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只会每个月指定日期会发放失业金到对应的账户上。
法条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