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

2021-05-22 来源:易榕旅网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来划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调查并提交质量事故报告、监理工程师提供证据、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制定技术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签署复工意见、建设单位批准并签发复工令,最后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整理归档。

法律分析

一、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

根据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结语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处理程序包括签发工程暂停令、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技术处理方案、制定施工方案、复工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并整理归档。通过这些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