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银行卡被人用人借用犯法,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负法律责任,根据银行卡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当是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使用,一旦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也要承担相信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无论如何,卡的所有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银行卡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出借行为是过错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若自己能证明您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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