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纠纷不是由卫生局负责鉴定,而是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请求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也可以由医患双方来提出。从事鉴定工作的技术人员,需要满足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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