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鉴定后有效期是一年。工伤认定时限为受伤后的一年内,有效期内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或者被鉴定伤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超过认定时限可以在三年内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不服检查结果可以申请再鉴定吗
不服鉴定结果可以重新鉴定。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伤残,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话,一旦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享受伤残职工的待遇的,但是并不是只要进行鉴定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拒绝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发生后第一步是做什么
工伤发生后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超一年后,社保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第二步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后,如果受伤严重,如骨折、骨裂、缺损等影响正常生理功能的情况,受伤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下一步是向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残疾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第十级为最轻,残疾等级越重,残疾待遇越高。若伤势较轻,不构成伤残,则只享受工伤医疗和假期待遇,无伤残待遇。第三步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赔偿协议中的有效期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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