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修改 企业所得税 年度 纳税 申报表,将申报表由原来的17张增加到41张。此次修改调整的原因是什么?新申报表是否会增加纳税人填报负担?日前,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解读修改背景,回应社会关切。 问: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哪些特点? 答:新申报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税收与会计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企业应纳税款的方法,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表、主表,以及收入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表、亏损弥补表、 税收优惠 表、境外所得抵免表、汇总纳税表等附表。主要特点有: 一是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新申报表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大部分从附表生成或从财务报表直接取得。每张附表既独立体现现行的所得税政策,又与主表密切关联。总体上看,新申报表层级分明、内容完整、逻辑严密,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信息更为丰富完整。新申报表中既有财务会计信息,又有税会差异情况,还包括税收优惠、境外所得等信息,能够较为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与税收情况,有利于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控制财务风险,也为税务机关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税收政策评估提供了基础信息。 三是繁简适度、开放性强。新申报表虽有41张,但并非每个纳税人都需要填报全部申报表,而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适用税收政策情况选择填报。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对新申报表的每张报表进行了编号,有一定开放性,将来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调整,可以在不破坏申报表完整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调整附表解决,减少因政策调整频繁调整申报表,从而给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一、说明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以上就是有关企业所得税季报要怎么做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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