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挪用公款及时归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例如走私、贩卖毒品、赌博等活动的,即使挪用公款及时归还也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该行为不受挪用时间和挪用金额的限制。如果是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的,也不不受挪用时间和挪用金额的限制,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没有进行盈利活动,但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的,也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是如果数额较小,且没有超过三个月的,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