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阶段,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试用也是有报酬的劳动,试用期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要受用人单位管理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所以试用属于用工。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既然从试用之日起,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理应支付。
拓展延伸
试用期结束后未签劳动合同,雇主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薪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如果雇主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雇主仍然需要支付员工应有的薪资,而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薪资。试用期的目的在于双方相互了解和适应,但并不影响员工享有基本的劳动权益。如果雇主在试用期结束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雇主应按照约定的薪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拖欠或削减薪资。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受用人单位管理并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因此,试用期属于用工范畴,劳动者应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结束后,如果雇主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雇主仍需支付员工应有的薪资,不得拖欠或削减。如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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