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入伍。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免除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当兵的条件:
1、对象和范围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政治条件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3、身体条件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其余身体等方面的条件与征兵体检条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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