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身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冒充他人身份属于侵犯姓名权,侵权表现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冒充他人身份的行为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至于是否触犯法律,要取决于其冒充身份后进行了哪些相关行动。如如果通过他人身份骗取了钱财,就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因诈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对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承担刑事退赔义务,这个金额即使一时没有赔偿,但也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救济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来获得赔偿。法院没有认定的部分,如有相关证据,可以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财物被骗,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刑事追诉期限为五年,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六个月。受害人可在六个月内报警,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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