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的变化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原来的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偿还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则其从权利也随之转让。
一、能怎么确定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
债权转让后若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当遵循以下几个管辖的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若在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债权转让后还能起诉债务人吗
不能。合法的债权转让后,第三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原债权人转让之后对原来的债权债务合同没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主体不适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若原债权人基于与债务人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不能基于已经转让的债权起诉。
三、合同的转让指的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的法律行为。即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债权和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可分为合同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让。债权人转让与债权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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