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剥夺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对当事人驾驶资格最严厉的一种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2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撤销驾驶证许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依法做出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对以非法手段取得驾驶许可所作出的终止驾驶资格的处理决定。
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被告驾驶证许可制度。对那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通知书送达违法行为人,并将收缴的机动车驾驶证连同撤消决定书转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登记。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应当收缴机动车驾驶证,由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
非本辖区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需要撤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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