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交了25元。缴费人在6月15日补缴滞纳金时,应当依照再次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金额为90元,还应当补缴65元。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一、专利年费缴纳时间
明确专利年度的计算方法:从申请日起计算。例如:专利的申请日是2014年3月1日,则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最后一天为第一年度,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最后一天威第二年度。年费的缴纳,应当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专利就应该在每年的2月份缴纳年费,当然您可以提前。如果滞后缴费,滞后时间不满一个月,仍按原费用缴纳,滞后时间超过一个月开始按月收取滞纳金,如果滞后超过6个月,则表示专利权人放弃获得的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该专利的法律状态更改成专利权终止.
其次,缴纳年费不是一定要从第一年开始缴纳,在专利授权之前专利申请人会接到一个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整个通知书上会明确您所要缴纳的年费是第几年,这个就是首年年费,这个数字就是首年年度,这个首年年度在年费计算器中需要使用的参数之一。
二、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1、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
2、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3、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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