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违反劳动法辞退的则要双倍补偿,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具体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外,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还应该再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另外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承担补偿责任:(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员工没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劳动者符合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或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的话,不再支付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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