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核查期间换工作了怎么办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间换工作了,如果是在公积金审批回访程序后换工作的,是可以放款下来的,如果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回访工作前更换工作的,是办理不下来贷款的,属于诈骗行为。建议最好是在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后再选择更换工作稳妥。二、由于旧单位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将封存,入职新单位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及启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而封存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影响贷款审批,导致审批不通过。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已通过且成功放款,职工因离职停缴公积金不影响还贷。建议于扣款日前存足款项,以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和职工调离缴存单位的,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单位持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者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交复印件验原件)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和受托银行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托管或者转移手续;
(一)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办理手续交公积金中心集中托管,托管期间,符合提取、使用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重新就业或者调入新单位工作的,填写转移审批表,提供新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作核销原账户转入新账户处理;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由公积金中心督促其办理。重要
提醒!关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停机暂停办理有关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对象:
按照四川省“温暖人社”三年行动计划、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多元化、智慧化、便捷化的需求,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需停机更换新版信息系统。现将系统停机期间相关业务暂停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时间及范围
6月17日18时至6月27日08时,全省(除成都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所有就业创业服务事项的申报查询暂停线上办理和线下信息系统办理。
6月18日0时至6月22日0时,成都市暂停开展上述相关业务办理。
二、暂停办理渠道
(一)线上服务渠道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第三方合作移动端(微信、支付宝等)所涉及四川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所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人社”手机APP以及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建的网上经办服务大厅、移动端(包括手机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涉及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等服务平台全面暂停服务。
(二)线下服务渠道
全省各级就业服务网点、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暂停就业信息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三、恢复办理时间
6月22日0时起,恢复成都市就业创业所有渠道业务办理。
6月27日08时起,恢复全省就业创业所有渠道业务办理。
四、温馨提示
★暂停办理期间,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需办理相关就业创业业务的,可在各级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线下窗口正常申报,各级经办机构在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暂停办理前和恢复办理初期,可能出现业务办理高峰,请办事单位和办事群众尽量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有关业务。
【来源:甘孜州人社局_工作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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