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被征地农民的返还地法规

2022-08-15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征收农民集体地时,会有返还土地。征地补偿费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进行补偿。征地返回地指标,又叫“安置留地住宅项目建房指标”,是国家在征用土地时,按照一定比例返回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返回地是国家返回给村里的,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农民,目的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住宅等,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全国不统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