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执行有贷款的车辆,并且在拍卖后,应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执行被执行人的款项,并对拒绝协助执行的单位予以罚款或其他处罚。
法律分析
一、法院能执行有贷款的车吗
1、有贷款的车法院仍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贷款购买的车辆,所有权是归被执行人所有的,法院在执行时仍可以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只是在拍卖后,拍卖所得款项应该首先偿还抵押债权,之后所剩款项才是可供执行的执行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法院能否要求协助执行债务人的执行款
1、执行被执行人的相关款项时,需要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相关单位发生协助执行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执行。
2、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义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2)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结语
法院对有贷款的车仍能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贷款购买的车辆,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拍卖所得款项应首先偿还抵押债权,剩余款项才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此外,法院可以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其协助执行被执行人的相关款项。拒绝协助执行的单位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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