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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举证

2021-08-09 来源:易榕旅网

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承担,需要其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证明本人的诉讼主张;而债务人需证明本人还款的事实,提出陈述和辩驳意见。对于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收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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