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3、公平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一、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解决的
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方式解决:
1、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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